上海市水务局印发2022年水文监测监督检查工作方案

2022-10-26

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2年水文监测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

  沪水务〔2022〕791号

浦东新区、宝山区、闵行区、嘉定区、金山区、松江区、青浦区、奉贤区、崇明区水务局:

  根据市水务局水务监督工作要求,本市2022年水文监测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已编制完成,现随文印发。请做好迎检准备。

  特此通知。

  上海市水务局

  2022年10月3日

  (此件主动公开)

  抄送:各区水文站(队、中心)


 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2年10月3日印发


  2022年上海市水文监测监督检查工作方案


  为进一步加强水文监测监督管理,提升水文工作管理效能,根据水利部及市水务局强监管工作计划的要求,制定本市2022年水文监测监督检查工作方案。具体如下:


  一、监督检查对象


  9个区水务局及其所属水文机构。


  二、监督检查内容


  对区水文机构及其所属1个国家基本水文测站进行检查,重点检查监测管理、信息采集、水情测报、资料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。


  (一)监测管理


  汛前准备是否及时开展,发现的影响水文监测的相关问题是否及时采取处理措施;水文监测预案方案是否按要求制修订;设施设备管理和维修养护是否到位,运行是否正常,仪器比测校测工作是否按要求开展;承担报汛任务的国家基本水文(位)站是否具有备份通信措施;新技术装备是否存在“配而不用”现象;监测质量管理是否到位等。


  (二)信息采集


  测站工作制度及操作规程是否完善;测站任务书执行是否到位;降水蒸发观测场地和仪器安装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,测验断面附近是否有遮挡,断面桩杆点是否齐全醒目;测站人员现场作业是否规范;监测资料是否完成即时整编、日清月结等。


  (三)水情测报


  水情测报是否按报汛站任务书要求开展,雨水情信息报送质量是否符合要求;自动测报设施设备维护是否到位,运行是否正常。


  (四)资料管理


  水文资料整汇编成果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;监测资料保管是否妥善;是否存在丢失、毁坏水文监测资料情况等。


  (五)安全生产


  安全组织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是否建立;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岗位责任制是否明确;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;隐患排查整改是否到位;重点场所警示、保护标志是否醒目齐全;设施设备防护措施是否完备;安全生产防护设备是否齐全完好。


  三、监督检查工作开展


  监督检查工作由水文总站牵头落实,会同局督导处共同成立监督检查组,于12月前完成监督检查工作。


  依据水利部《水文监测监督检查办法(试行)》,制定水文监测监督检查指标分解表。以日常工作监督和集中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,通过“查、认、改、罚”等环节开展工作。利用水文监测业务系统、常规工作完成情况等进行日常监督,提高监督检查效能。通过“明查、四不两直”方式,监督检查组采取现场查看、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1次集中监督检查,并对去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“回头看”,时间初定在11月。按照检查程序,进行问题认定并提出整改建议;及时印发整改通知,督促问题整改及实施整改核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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